劳动法的问题```````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31 03:11:12
我的朋友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(因用人单位没提出合同)```被用人单位收取了制服押金.后来单位内发生了货物被盗窃,单位居然把责任推到员工身上.要求员工一个月内要找到30名顾客成为会员或着进行直接金额赔偿.我便要求我的朋友迟退!把200元押金拿回,当然200元是有书面证明的.
我想问通过上述`````用人单位触犯了那些刑法?

没有触犯刑法
仅违反劳动法
不得收取押金
企业的经营风险不得转嫁于职工
除非有证据证明员工有失责行为,且要分清责任比例

刑法到是没触犯..
根据劳动法.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.也就是说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也是法律承认的只要有一定的证据.
还有就是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的押金的.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.显然你朋友的不是除外情况之一.
劳动法.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,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、仲裁、提起诉讼,也可以协商解决。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。